| 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台新措施促进青岛外经贸发展 |
|
| 2009-01-07 13:49 文章来源:山东检验检疫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,充分发挥青岛市的龙头带动作用,山东检验检疫局研究制定了促进青岛外经贸发展的十一条措施,进一步推动青岛市外经贸转变方式,实现又好又快发展。
据悉,在此次出台的措施中,山东检验检疫局将积极推进“质量兴市”战略,在积极帮助海尔、海信、九联等100家出口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,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降耗要求的30家中小型工业产品企业和30家中小型农副产品企业,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,帮助企业从生产源头到最终产品完善全过程管理,创造最大经济效益。
同时,全力服务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。成立服务青岛市重点项目组织机构,对青岛市十二条措施中确定的82个重点项目实施有针对性重点支持,对项目需要进口的原辅材料、仪器设备等实行“一条龙”式全过程服务,在入境、检疫、查验、检验到出证等各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,优先办理、优质服务。
此外,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域化及工业品示范区体系建设,对区域化及示范区范围内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给予降低抽检比例、优先推荐国外注册、优先报检、优先放行等优惠便利措施;全力促进青岛市花生企业扩大出口,帮助更多花生出口企业获得输日资格;进一步扩大禽肉出口企业数量;积极推进青岛保税港区建设;进一步优化口岸环境,对从黄岛口岸进出口的所有法检货物,直接在青岛局实施检验检疫,签发通关单放行,变两次申报为一次申报;简化进口废物原料查验手续;为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提供优质服务;增强青岛地区检测技术保障能力;加强对驻青检验检疫机构的投入和支持力度。
|